第七十七章 科道(2/4)

明初士人中进士,“上者期翰林、次者期给事、次御史,再次期主事,得之则忻。其视州县守令,若鵷鸾之视腐鼠。一或得之,魂耗魄丧,对妻子失色,甚至昏夜乞哀以求免。”

没有行取制度时,“一考定终身”,成绩好的留京,成绩差的出外。在外任职的,玩命干到死,不过是两司郡守,这就到顶了。

有了行取制度,当初的学渣可以走一条“兰台捷径”。一旦被选为科道官,“俟有劳绩,两转而擢京堂,不期月而简开府,年例则一岁而转方面,诚重之也。”,虽然比不得翰林的天花板在内阁,但尚书有望。

余懋学玩的路子,就是“兰台捷径”。隆庆二年中了进士,成绩在二甲开外,授抚州推官。后来打通了杨博的路子,以“行取”擢南京户科给事中。

为防止科道之官和被监察对象勾连,且不塞地方官“行取”之路,科道官最多干“三考”,就是九年。最迟九年后,干的最差的御史、科道回到原级别任用,其余的用不上三五年就升官别任。

六科给事中升级,最少三级,也就是从正七品直升从五品,多数升五级,也就是升到从四品,起步就是六部主事或外放知府。也有一下子升七级的,那一般是有了大名声,或经过朝争,挨了廷仗,或流放之后起复加官。

但是,就算科道连升七级,若当初参了尚书、侍郎等高官,一旦迁转,就很有可能落到仇人手里。所谓“官升七级,势减万分”,当初怎么吃滴,如今怎么吐出来。

由此制度弊端,明代御史和科道官,除了像海瑞那般志不在升官,每次却都不得不升的。其余都必选恩主,否则一旦升转,即为板上鱼肉。若无恩主,则不敢参高官显宦,只能拿四品以下或者勋贵撒气,且参劾的都是失仪、非法使用朝廷驰驿或者如谭国佐那般朝会迟到等等,既完成了考核任务,也不往死里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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