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新奇的起诉角度(2/4)

罗大状如是说道。

当时是晚上八点半左右,这个时间,正是人们出门遛弯、遛狗、遛娃的时候。

楼底下经常会有人经过。

这一情况抛物者是明确知道的,即便ta嘴硬说不知道也没关系,因为按照常理,ta就“应知”楼下有人。

在这个前提下,抛物者依旧将菜刀和电饭煲这样极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从高空抛下,这没啥好说的,妥妥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量刑那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听了罗大状的解释,姜禹一时激动不已。

果然是很刑的男人!

这才对味!

“对方以高空抛物这一行为,同时触犯高空抛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按照后者定罪量刑,三到十年,这很刑啊。”

姜禹双眼放光地说道。

“你说的没错。”罗大状露出了孺子可教的笑容,淡淡道,“另外,这案子本来是公诉案,但现在警方并不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呢,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因此我们是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

自诉案,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之外,还有两种。

一种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还有一种则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这个高空抛物案,便符合自诉条件。

姜禹自无不可。

当场签了合同。

罗大状连夜准备自诉状,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菜刀和电饭煲前去做证据公证,随后便让姜禹带着他去湘云雅苑走访一圈,询问目击者。

“姜先生,您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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