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渊欢之 第七十三章找工作?(2/3)

    具体情况就是衙门要派人押送之前聚众入人家抢劫粮食的那批犯人去流放地,衙役都去押送犯人了,只能临时调集几人暂时顶上他们的差,宋欢就是梁宽的选择之一。

    说是流放地其实也不远,也就四五天的距离,来回就是差不多十天的时间。

    毕竟阳江府本就是属于京城的流放地列表里的其中之一,再远也远不到哪儿去了。

    虽然,衙役押送流放犯人是显而易见的苦差事。

    但事实上,这种看似辛苦的押送流放犯的工作,对衙役们而言却是争先恐后地“美差”。

    这么说还得从头说起。

    这年代绝大多数衙役的俸禄很低。

    一年累到头,也只能拿到十二两白银不等,比自耕农还不如。

    平均到一天也就几文钱,即便省吃俭用,也无法满足一天的吃喝。

    既然做衙役无法满足自己的吃喝,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呢?

    因为衙役的主要收入并不靠俸禄,而是靠工作中捞取的规费和外快。

    衙役工作期间,如果县衙内有案子要办,势必就会涉及到出差、吃住,这些花销衙门并不给报销,就只能由当事人来出。

    衙役办案期间,多迁延一些时日,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

    只是衙役的做法会掏空当事人的荷包,不是光明磊落之举。

    这就是之前村里杨二丫死的时候杨家为什么不愿意报官,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因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还要再花积蓄请衙役,杨家显然承受不起这样的花费,最后只能以那样的情况收场。

    咳,扯远了,话题拉回。

    办案虽然赚钱,但大部分时间却是没有案子可办的,这时候衙役们也有办法。

    他们会将娼妓户和宰牲户作为敛财的目标,向他们索要陋规。

    衙役们的做法,在一般的州县都被视为“合理做法”,这也是衙门养衙役的一种方式。

    但这些钱显然也不够他们的日常所需,这就是衙役为何要抢着押送流放犯人。

    其一,犯人家属给的“孝敬钱”往往很多。

    为了押送流放地的途中让犯人好过一些,犯人的亲属往往会拿出银两给押送的衙役。

    这就给了他们一个“灰色收入”的机会。

    其二,押送流放犯人的门道多。

    押送流放犯人的差事与其他差事区别很大。

    即便朝廷不给补贴,州县衙门也会想办法给拿盘缠。

    对于衙役而言,这又多了一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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