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再谈合约(求收藏!)(4/4)

李瑜说道:“我没有说要固定走演员路,我以后是想着多样的发展。演技,不过是其中一个选项而已。主要还是俞永镇老师说着,最近公司为了我的问题,很烦恼吗?”

主管笑了笑说着:“是挺烦恼的,最近有其它公司的人来接触你吗?”

李瑜给少女时代,以及suju创作的歌曲影响力是非常大的,要是说没有人找到他,谁都不信。所以李瑜就老实的回应道:“有,都跑到学校来了,对方给了我名片,同时也给了一些许诺。”

部长笑着说道:“对方给的许诺,我们公司同样可以给你嘛。关键是比起公司资源,在韩国能和我们相比的并不多。”

李瑜紧接着说道:“既然我选择来了‘’,我对公司还很有好感的。我知道公司对我很不错,但是..”

但是,后面的李瑜就没有说了,毕竟都知道里面牵扯到了一个利益的问题,尽管李瑜非常有钱,但在能赚钱的时候为什么不赚呢?

部长马上说道:“最近我们公司考虑过了,我们会先给你安排一些电视剧的试镜,或者动用一些资源给你安排一些小角色。当然这段时间,你要是有什么优秀的作品,都可以拿出来,我们公司负责给你去找买家。”

“谢谢公司的安排了,等于以后我创作的歌曲不受限制?”

部长点头说道:“如果市场上有着一些来找你邀歌的人,我们公司会给你争取一个很好的价格。这绝对比你以前拿到的创作费,演唱权的酬劳要高很多的。”

“而且现在我们公司就可以和你签约一个艺人合约。少女时代前辈们的合约是怎么样的,你就是怎么样的。”

听着他的话,李瑜一下就笑了起来:“你说的是少女时代合约里的分成项目吧?那签约金有吗?”

是的,前面部长故意的漏给李瑜说和少女时代的合约一样。而少女时代出道是没有签约金的,因为公司给予了她们免费的专业培养,所以她们第一次合约期的‘七年时间’是没有任何签字费的。

当然在过了‘头七’后,公司想要续约那就得开出相应的价码了。

而李瑜现在不同的是市场上有人开出价码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