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还没发力呢,你就倒下了(4/5)

这种人,俗称滚刀肉。

油盐不进,真的很难处理。

因此,民事审判庭经常搞得跟菜市场似的。

被告敢在刑事审判庭大吵大闹?

除了某位已经进去踩缝纫机的勇士,还真没人敢做这种事儿。

但民事审判庭就不一样了,经常发生对喷互骂的场面,有时候一个照看不住,原告被告当庭都能扭打起来。

着实让人头疼不已。

但这次的案子,却出奇顺利。

被告压根儿没做任何抵抗,直接就缴械投降了。

希望这种有觉悟的被告,能多来亿点点。

法官颇感欣慰,当庭做出判决。

被告苟东锡返还原告姜白的租房押金1850元,并赔偿本次诉讼费用50元。

总共需要支付1900元。

苟东锡没有任何意见。

当场就把钱转给了姜白。

本来姜白还设想过,如果判决会苟东锡拒不执行,能不能给他定个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想到苟东锡这狗东西,投降得这么干脆。

可惜了……

姜白颇感遗憾。

“那个,小伙子,咱们之间啊,确实有些误会,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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