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2章 不要去做扶弟魔(5/5)

当年进柯桥梅园作坊工作的七姐妹中,陈巧姑收入最高,基础工资500万港币+年底分红

陈春雨、陈秀兰、陈淑芬、陈群、陈珍这5个小姑娘,现在也是各家子公司的负责人了,一年的收也在50万港币左右。

那么做为七姐妹一员,陈夏家中的大总管,说出去好像不够威风,手上也没啥权力。

可不要忘了,陈芳是时刻跟在“皇帝”身边的,甚至是生活在一起的,这比领导秘书还要更亲近一点。

这么一个关键性的岗位,又是陈夏万分信任的人,年收入能少?

陈夏给陈芳一个月5万港币,一年就是60万港币的收入,超过陈春雨她们。

关键一点啊,陈芳现在吃住在西园,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所以她的钱是净利润,妥妥的“华国第一保姆”。

陈夏内心没有把陈芳当保姆,两人好歹是族亲,是兄妹关系。

问题是陈夏和顾琳把她当妹妹看待,当成了家庭的一分子,可是外人不这么看呀。

这不,接下来就会发生尴尬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