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内务府(2)(3/4)

鉴于赈灾公署、廉政公署从朕下旨特设以来,就在朝野间饱受争议,纵使到现在也有很多的分歧,朕决意将它们悉数划归进内务府。

今后不再归外廷所设。

赈灾公署在地方所设赈灾行署,将会作为内务府的常设机构,接受内务府和各地巡抚的双重管辖。

廉政公署今后只负责内务府所设的有司衙署监察,不再涉及外廷的有司监察,一应旨意朕后续会颁布。”

钱肃乐、李长祥、张肯堂、沈廷扬、黄道周、何腾蛟他们,在听闻天子所说后,无不流露出复杂的神情。

其实在他们被天子从各地召归京城,擢授内务府的相应职官,就清楚的知道今后大明的政局,会朝着全新的层面进取。

内务府常设7名总管大臣,秩正二品,常设会稽司、掌仪司、都虞司、慎刑司、营造司、庆丰司、钱粮衙门、内管领处等有司衙署,这哪里是单纯的总揽宫廷事务啊,这分明就是另一套行政班底啊。

只不过先前内廷太监群体,所执掌的那部分权柄,被特设的内务府所全面顶替,这就是让内务府和外廷有司对立制衡啊。

所立足的权力跟脚不同,也注定特设起来的内务府,和外朝的有司衙署,是不可能融在一起的。

“内务府所设一应衙署,就暂定在十王府所在。”崇祯皇帝撩了撩袍袖,站起身来,看向钱肃乐、李长祥、张肯堂他们,微笑着说道:“至于所设总管大臣,就暂在养心殿择一偏殿当差,便于朕随时传召。”

“臣等遵旨。”

众人当即作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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