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硬笔威胁论(4/5)

“横细竖粗,笔端带有钩状,应该是根据刻字改造而来!”孔颖达判断道。

“祭酒大人英明!学生幼时家中贫寒,买不起纸笔,经常在沙盘演练,最终略有小成。”墨顿写的是宋体,其真正的来源则是雕版印刷术的。

“用鹅毛做笔,简直是奇思妙想!”孔颖达惊叹道。

“用乌鸦羽毛,孔雀翎更好,最主要鹅毛便宜!”墨顿说道。

鹅毛在平时宰杀的时候,都随处丢弃了,造价极其低廉,当然比不了那动辄几百文的狼毫,兔毫。

孔颖达拿起鹅毛笔写出几个字,虽然很青涩,用着很不习惯,但是他毕竟是苦练书法几十年的人,稍微练习就能写出不错的字体来。

“又快,又小!节省纸张!”孔颖达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写的字,竖起笔尖看着略微枯黄的笔头,对比一下刘宜年的狼毫笔尖,拿起狼毫笔写了同样的几个字,哪怕已经尽力控制了,依旧要比鹅毛笔写的大很多,而且慢了很多。

“此物若能普及,当是天下学子之福音。”孔颖达说道。

“祭酒大人不可!此物若是普及,会造成大乱子的呀!”刘宜年惶恐道。

“一个鹅毛笔能够造成什么乱子!刘博士不要危言耸听!”孔颖达怒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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