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不太想写了,太监吧(2/4)

“没错,我原本是想让他亲手做出选择,现在看来,他永远都不会变,他用恐惧来打击着罪犯,但其他不怕他的家伙呢?就算他将那群混蛋浑身的骨头打碎都无法改变那些彻头彻尾的疯子,他需要改变。”

“emmm,有点冒犯,但我觉得你似乎想错了一件事。”

雷尔夫沉默许久,突然出声说道。

“你认为哥谭那些罪犯是因为蝙蝠侠不杀他们才有机会接二连三的出来做乱,但蝙蝠侠想要恪守法律,毫无疑问,这一点他是正确的,我们都没有立场去指责他,如果真的想要让疯人院里的病人付出代价的话,需要从根本上解决。”

“根本上?”

杰森听着雷尔夫的话,陷入了沉思。

他似乎察觉到了,自己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一个角度。

“没错,从法律角度,当然,实施起来可能困难重重,但如果你推进有关精神病杀人判决的立法工作,至少在名义上,精神病人这个牌子就不好使了。”

雷尔夫说出了自己很久之前思考过的事情,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在前世他看过一部超人的电影,里面有一处剧情是超人逮捕了罪犯却没有杀了他,交给了警察,而罪犯再次逃脱,并造成了人们的死亡。

而当时,有一个自称超级英雄的组合,他们主张直接杀死罪犯,这一对比,出现了许多指责超人的人,他们认为超人对罪犯的放纵导致了人们的再次伤亡。

当初看完雷尔夫感觉还有点道理,后来一想,这是超人的锅吗?这是法律的锅!

如果法律判处这些超级罪犯死刑,哪还有那么多b事!

放在哥谭也是一样,真要是立出一条法律,精神病人如果有危害人类的行为可以直接击毙,而且精神病人也可以判死刑,不出一年阿卡姆疯人院恐怕会空上一半。

当然,这样也有漏洞,在这个国家,法律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一条法律的诞生就产生无数想要钻空子的人。

但这也无所谓,雷尔夫只是说一下自己的观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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