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汉中经略(3/5)

“田亩之策?”

“不错,眼下正停顿于此处,大部分同僚倾向于实行屯田,但吾心中却以为不妥。”

姜维知道,屯田之法,自古既就有。实行此法最有名者莫过于曹操,他为了保证用于征战的大量粮草,在起兵之处就开始屯田,并将之发扬过大。

屯田分民屯和军屯,民屯按是否用官牛,收成老百姓和官府按比例分成,大抵用官牛的,民四官五;不用官牛的,则以五五开。军屯之粮则全部归朝廷所有,多用于军事。

黄巾起义、董卓为乱、诸侯并起之后,天下战乱纷争,百姓流离失所,土地荒芜,粮食短缺,可谓民不聊生,中原大地到处都是因为战乱而无家可归的流民。

面对这种情况,曹操竖起“屯田安民”大旗,收拢流民,将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借于他们耕作。虽然大部分收获是属于官府的,但流民借此勉强能够果腹,还得到官府大军的庇护,人身安全转为安定,比起之前漂泊无定、随时可能倒毙的日子来,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流民与官府都从此举中受益匪浅,曹操也借此在各路诸侯中迅速脱颖而出。

历史上,曹操于许都屯田一年,当年就得谷一百万斛,借此“积谷以征四方“,成为其成就霸业的基础;此后夏侯敦,以及再后来的邓艾等都多次行屯,对曹魏乃至晋的征战皆起了巨大的作用。

但姜维亦深知,一项制度能够应运而生,顺势而起,主要还是因为时代背景之需求产生变化,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既是人,也是制。

为上位者不可盲目推崇一项制度,必须视具体情况情理性选择。

譬如,对于安置荆州军民而言,他并不建议采用屯田之法。

略一沉吟,便道:“在下以为,屯田之策恐怕不适合荆州百姓。屯田制再好,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土地官有,将土地和耕牛、种子等物件租于百姓,并且收取高昂赋税之制。换言之,屯田的军民不过是官府的佃户罢了。而荆州百姓在家乡时皆是有屋有田的自耕农,小地主,若千里迢迢到了蜀中,不仅一无所获,自身反倒成了朝廷的佃户,其心中必有极大落差,亦必将转为怨恨,终究于国不利。”

诸葛亮闻罢,隐隐有些惊喜,心道,此子能够从百姓角度考虑朝廷施政得失,并非是一般的武夫啊。

他来了兴趣,有心考教一二,便问道:“那依伯约之见?”

姜维理了理思路,缓缓道:“而今地有遗利,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当此之际,当将田地赋于百姓,如此百姓必定安居乐业,不复思乡也。”

诸葛亮露出一丝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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