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立规矩(求月票)(2/5)

他赵四手下都已经有好几百号闲汉了,这个时候跳出去跟他干?

那和茅坑里打灯笼有什么区别?

于是乎。

没背景的,要么死了,要么逃了,要么变成了赵四的自己人。

有背景的,纷纷偃旗息鼓了,坐看赵四表演……

而赵四在打进东城的同时,北城这片已经安定下来的基本盘,他也没有完全放手。

而是在陈胜的遥控下,支使了大批手下,开始在北城立规矩:凡在北城做买卖,就必须得烧我赵四这家庙的香,否则,你在北城的买卖就一定做不下去!

当然,立的规矩是“凡是在北城做买卖”,但实际操作中,那些陈郡坐地虎有关联的生意,赵四是一家都没碰。

陈胜也不可能允许他碰!

至少现在不能碰!

这条规矩,对于生活在北城最底层的那些贩夫走卒而言,其实是件好事!

以前他们做点小买卖,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忙碌,好不容易赚几个铜板,小头给了税官,大头落入一批又一批前来关顾的地痞闲汉手中,自己能落个糊口都勉强!

而赵四立下规矩之后,他们每日里交的“清洁费”虽然也不少,但比起以前要好太多太多了,至少忙活一天下来,能见着铜板了!

而且赵四的钱又不白交,交了钱,在北城遇到任何麻烦,都能去找赵四的人,帮忙解决。

甚至,连他们做买卖的地方,都会有赵四的人帮忙打扫。

说起来,意思好像还是以前那个意思,但做起买卖来却像是安心多了,感觉日子都有奔头儿了!

但这条规矩对于在北城有固定门脸,勉强算得上是富裕之家的小商贾们,可就没那么友好了。

以前北城的地痞闲汉虽然不少,但却分成了好多个团伙,最多的也不过二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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