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三章 杀威棒(3/5)

路易怀疑那个地方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还是跟着约翰尼去了。

结果让他“大失所望”,“米奇妙妙屋”是一个非常正规的餐厅,并且可以满足大部份人的口味。

“这是我爸爸最喜欢来的地方。”约翰尼挑剔地说,“虽然你可以在这里吃到十几个国家的菜,但他们对酒的品味很差,我是说,连一款让人心动的干邑白兰地都没有,这毁掉了厨师的努力。”

这就是约翰尼·巴斯给路易的第一印象——挑剔的酒鬼。

之后,约翰尼没有在米奇妙妙屋久留,因为这里没有他想要的酒水,所以他把路易单独留在这,自己走了。

路易吃饱喝足之后,也没和老巴斯打招呼就离开了花花公子大厦。

次日,路易精神饱满地开车前往论坛。

结果却被车堵了两个半小时。

他的心情变得低沉和暴躁,该死的交通状况,这是他最恨洛杉矶的一点。

每次离开比弗利山所在区域后,就陷入了通行困难的状况。

非黄金时间,如果他要在8点之前赶到论坛,那他至少需要提前一个半小时才能准时到达。

如果是黄金时间,那就自求多福吧。

臭名昭著的405号公路有过堵车48小时的纪录,平均每个开车的洛杉矶人每天要堵车两个小时。

活在洛杉矶就是对生命的严重浪费。

就这堵车的两个半小时,路易想出了20个他恨洛杉矶的理由。

他恨洛杉矶,他恨所有和天使挂钩的地方,他恨阳光明亮的城市,他恨墨西哥食物,他恨街上那些低素质的拉丁裔,他恨洛杉矶人对“dude”这个单词的滥用⑴,他恨洛杉矶的唐人街,他恨在洛杉矶做任何事情都要排队.

任何一个能在45分钟内赶到公司的洛杉矶人都会被认为是幸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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