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群体的态度总会扭曲个人的意愿(2/3)

何况王戊犯的错,在许多人眼中,可能仅仅只是违背了一个本就不算平等的承诺。

这种过错不能说没有,但绝对算不上大,认与不认似乎都有道理。

区别在于有的人认为,食言了便食言了,有谁能拿我怎么样。

而有的人则认为,食言了便是食言了,我得为此怎么样。

王戊应当是后者,而李怜词,明白自己是前者。

所以他借此为由,从自认理亏的女子身上索取利益。

他不是一个好人,就像是他自己说的,他是一个商人。

但他也不想与王戊为敌,在有选择的情况下。

因为他还不想沦落为一个恶人。

可惜他如今没得选,身为李家的长子,少主,他必须得站在家族的立场上考虑事态,他得为家中的所有人负责。

因此他只能效命于皇家,也必须听从皇上的指令躯身做为。

宁缺儿是必须杀的。

至于王戊,如果她愿意离开自然最好。

如果她试图阻拦,那李怜词在动手的时候也不会有任何的迟疑。

因为他不能有迟疑,他不可能为了一个外人,将李家推向万劫不复之地。

事实证明,李家终归不是皇族本家,他们只是罪人,旁系,只有皇上觉得他们有用,他们才能留得一命。

“哦,一个女子,她有什么特点?”

听着李怜词的话,暮雨三人留心地问了一句。

“她的相貌很俊美。”缓缓地将手指按在了扶手上,不再抬起,李怜词眼眸半垂地描述道。

“但是武功也奇高,我看不透她,也感受不到她的内气,只能在她的身上体会到一丝惊险。”

“惊险?”山雨站在一旁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不满意李怜词这样含糊不清的表达。

“对。”

下一刻,李怜词横过了视线。

“一种像是有利刃贴着脖颈划过的惊险,我劝你们如果遇见了她,最好不要因为她看起来柔弱无害而大意轻敌。”

“我们从不大意。”

细雨的眼睛轻合,像是有些看不上李怜词因为一个女子而束手束脚的作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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