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恨不得从贼(2/4)

所谓土地兼并,其实就是占人口少数的权势阶层,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通过购买和哄骗、胁迫等手段,大量获取农民手中的土地,造成土地高度集中的现象。

这一现象的后果就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土地的拥有者,受到他们的剥削和压迫。

矛盾长期积累,往往引起民变乃至起义,严重者还会导致现存的政权覆亡。

而宋朝的土地矛盾是各个朝代中最为尖锐的。

这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

首先,赵匡胤上台后,总结了唐朝覆亡的教训,认为应当削弱地方军事长官的实力,因而通过著名的“杯酒释兵权”等手段,剥夺了石守信等开国将领的军事指挥权。作为补偿,赵匡胤对于这些高级官员对土地的大肆占有始终持放任态度。

其次,宋代沿袭了唐代中期开始采用的两税制,按照土地而非人口收税。这样一来,土地兼并非但不影响政府的收入,反而降低了收税的难度。因此抑制兼并短期内并不会给政府带来太多利益。而且制定这一政策的赵匡胤认为,不管兼并者如何富有,只要在大宋国土之内,通过赋税,最终会归国家所有。

再次,宋代农业生产力发展迅速,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在这种经济发达的形势下,土地自然要作为商品卷入市场。

而宋代的权势阶层实现对土地的占有,主要是通过以下几条途径:

一、合法的土地交易;

二、诱骗——如向土地拥有者许诺可以免除赋税;

三、非法放贷和胁迫——放高利贷导致农户破产,借机胁迫农户交出土地所有权。

富者有财可以占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而耕者、贫者只能带着一家老小为富贵者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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