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敲诈(2/3)

父亲用本地话说:你要脸不?我真的该把你送进监狱!

王元说:吃不上饭,要脸干嘛?老子早就不怕什么监狱了,监狱当旅馆,劳改当工作,还有免费的米饭吃。不过,你凭啥送我进监狱?有什么证据吗?说实在话,老子只是生不逢时,否则,你连当我的狗腿子都不够资格!

周围的人在听说母亲说了事情原委后,纷纷指责王元:没见过这么敲诈还理直气壮的,不要脸!

有几个年轻的本地干部甚至要把王元拉到派出所去。

王元拔出了腰刀,胡乱挥舞起来,众人纷纷后退。王元叫嚣道:当年,你们这些杂种,哪个不是跪拜在老子跟前的。

旁边一个做生意的老人说:现在什么社会了,你以为你还是地主头人家的少爷吗?你那副样子,给古锦人丢脸。

王元索性坐下来,一副戳破天不补的态度:老子今天就不走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拿不到钱,我就要到学校去,到法院去。

我实在气不过,说:你是本地人,我在这里长大,一样是本地人,哪个怕哪个?

王元笑起来:有脾气,不过,就凭你父亲进山,你在这里长大,终归成不了本地人,哪怕生活十代人都不行!老子哪怕浪迹天涯,落叶归根还是本地人。不信你问你父亲。不过,这是很复杂的历史问题,你们文化太低,懂不起!

王元尖酸刻薄的话激怒了我,我突然热血冲动起来,从柴垛子上拿起一根青冈柴,冲过去想给他脑袋上打个花儿开。

父亲一把拉住了我,阴郁着脸,叫母亲到信用社取钱。

母亲回来了,拿出一叠钱对王元说:二百元,这是陈真光将近三个多月的工资,也是我家里全部的积蓄了,我们也有一大家子人要养。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把花花带回去,顺便把花花这几年的学费、生活费还给我们。

王元一见到钱,忙不迭的点点头,他来要的是钱,不是人,更不是拼命,他那一切,无非就是虚张声势。如果真的要让他给花花掏学费、生活费,那简直要他的命。

这也是双方能接受的一个方案,也是一个台阶。父亲虽然恨得牙痒痒,在这种无赖面前,也是无可奈何。为了避免今后再出此类的事情,父亲叫王元写了一个条子,大意是吴玉和王元同意花花被我家收养。双方在条子上盖上了指印。

字据上的字不是一般的漂亮,这是王元故意炫耀自己的文化而写的,唉,却是这么一个人!

波儿好久来我家里看书?王元笑嘻嘻地说,目的达到了,他的心情格外好,并不在乎我刚才冲动的冒犯。

我愣住了,的确不知道怎么回答。旁边人也疑惑地盯着我,我赶快进了家里,我承受不了人们异样的目光,不想让人认为我和他有半毛钱的关系。

吴玉迅速地收拾好东西捆在牦牛背上,将王元扶上马。临走时,我看见吴玉悄悄将一个布包从我家窗户里丢了进来。

王元骑着马,他的头高高地昂着,是的,他从来没有低下过他的头。吴玉牵着牦牛,牦牛背上有锅、瓢和其它杂七杂八的家什,一路走一路发出“当地当地”的声音,慢慢地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把那个布包交给母亲。这是一包虫草,经母亲清点,那是80多根虫草。当年的虫草5毛钱一根,却有价无市,变现不易。父亲经常出差到成都,应该是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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