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与君一曲笑红尘(第四更)(4/5)

唐朝这个时候,诗赋也算货币,能直接换东西,卖钱。

就跟李易那个时代一样,好词好曲,都卖钱,然后配乐也是钱。

不过不同的是,现在诗可以直接交易,买一只大肥猪,写首诗,卖猪的人找人问好不好,好的话就答应。

然后这首诗属于卖猪的人,他可以用来显摆,我买的,专门写给我的,以后一说这诗,就有我的名字。

要是酒楼吃饭,东家看一群人在那吟诗,觉得水平高,求诗一首,饭钱免了,有时还得给钱。

身份越高,价钱越高。

比如李易那时的某大官,写:今天,我来吃饭,饭菜很好,我,喜欢……

一首梨花体写出来,免单、给钱,好诗、好文采。

若一点名气没有,跟老板说,我给你写个:三分秋水七分色,半湖烟雨半湖愁。

老板一巴掌扇过去,什么狗屁玩意儿,穷疯了?魔怔了?拿钱,不然报警哦。

如今的大唐不是,大官要敢写出梨花体,明天就被弹劾下去,跟我闹呢?你可以不要脸,但我朝堂百官得活着啊。

“研妹妹,此词曲卖吗?”有南曲的大家现在就跟五十个女子的领头商量,想买。

女子头领摇头:“莎姐姐,卖不得,是李东主给我们姐妹辛苦写的呢。”

想买的女子遗憾地离开,知道大家同为南曲,都不差事儿。

中曲的看着,想要用曲子重新填词。

北曲的:咱就是看看,咱不以词曲争锋,咱这些小姐姐就是帮助小弟弟们就寝,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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