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加入LOEN 下(1/4)

在现下压榨艺人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大多数的艺人合约都是1:9分成,艺人得1成。可想而知一张专辑发表出来,赚的钱艺人们得到了一成,还要和众多的组合成员们一起分,他们翅膀‘硬’了不闹那才怪了。李宇浩这个合约可以说是相当优渥了。

李宇浩拿着合约点了点头非常满意这份合约,这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了“李社长,我想问一句。如果我自己创造的歌曲。公司会付多少版权费?还有上面我也没有看到什么恋爱禁止令?”

“呵呵,我们公司没有恋爱禁止令这一说,特别是像你这样的创作者。只有亲身去体会了爱情的甜蜜或者痛楚,才会写出更为优秀的歌曲,不是吗?不过你恋爱了还是得事先给公司交底,不然报道出来了搞得我们手忙脚乱的就不好了。关于歌曲版权的问题,嗯...我们一首歌可以给你出到1000万以上。当然根据歌曲的质量来说,如果自己创作的主打歌曲。我们一般会开到2000万以上...”

“如果一整张专辑都是你自己创作出来的,那么我们会给予你这张专辑总销售金额,除去成本后的4成。我可以把一条写进合约里面。”

多一成的分成比例就吓人了,卖出的10亿你就能多获得一亿,100亿就多获得10亿。这样的分成绝对是一个大手笔,绝对的。这个是对于一个创作型歌手来说是最最最好的一个条件了,当然前提是你对自己的创作有信心?李宇浩对自己的剽窃没有信心的话就可以去跳汉江了。

这样的合约完全就是给他打造的阿。前世iu可以凭借一首《好日子》的音源赚取100亿韩元。那么换到了李宇浩身上那么就可以多得整整的10亿阿10亿。

李宇浩笑了笑,然后又一次询问着“我如果给公司的艺人打造的单曲或者专辑是不是也可以获得一成的分成?”李民哲也笑了起来“看来你对自己的歌曲是非常有信心阿,当然可以了。”

“没有什么问题了,李社长只要把刚才我们说的加入到了合约里面,我就可以签名了,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哦,你说说看,什么请求。”

“那个,我的学业还有不到3个月就完成了,我想等我拿到了毕业证在开始进入演艺圈活动,不过这段时间我可以提前的把我的歌曲先录制好,等我毕业后就可以直接发表了。”

“当然没有问题了,我们还要事先的做好市场宣传等等...等你出专辑起码也要个月后了,不过希望你这段时间你能创作出更好的歌曲。你先坐一会,我叫人去重新打一份合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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