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应该不早了吧?(2/2)

“好嘞!”余澄澄点头如小鸡啄米,连忙站起身来。

余松年见状,整个人往沙发后面缩了缩,侧着大腿好让她经过。

而余欢把两個话筒放在茶几上,瘫坐在沙发里,顺手揽住林有容的肩膀。

转头凑近她的耳际,打趣地说道:“老婆,我们两个唱歌真好听!”

闻言,林有容顿时轻剜了他一眼。

光线昏暗,彩灯流转。

在这样如梦如幻的朦胧环境下,哪怕边上还有小老妹小老弟,她却下意识地环住余欢的腰部,侧过身子,脑袋瓜微微靠着他的肩膀。

“总之——”

余欢突然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子:

“好汀!不愧是我的老婆!”

“就你贫嘴!”林有容锤了一下余欢的胸口,嘴角却抑制不住地上扬。

余欢付诸哈哈一笑,把大老婆搂得更紧了些。

余澄澄移步到点歌机前坐下后,回头望了眼紧紧相依的两口子,在幽暗的光影中,身影显得有些朦胧模糊。

一整天下来,依着她的见闻,这两人是恨不得每时每刻都挂在对方身上,如胶似漆,干什么都手牵着手。

这大概就是甜蜜期吧?

她脸上突然浮现出一抹促狭的笑容,指尖在屏幕上点击拼音首字母,先给他们俩又点了一首情歌对唱——

经典曲目《纤夫的爱》。

欢快的唢呐声,很快就在包厢里悠扬回荡。

余欢抬眼一瞧屏幕上显示的歌名,看到尹相杰吹着唢呐的那张大脸,顿时就哑然失笑。

突然瞥见余澄澄站起身来,朝他们往上抬了抬手,似乎是在示意让他们拿话筒,同时还嚷嚷了几句什么。

她的话音,被欢快的前奏声掩盖,传到余欢的耳朵里,就只剩了“……唱啊……话筒……”

《纤夫的爱》属于上世纪末的产物,那时大陆民族音乐风头正盛,流行音乐刚刚崭露头角,人们既想拥抱新文化却又守旧,于是在音乐市场上,涌现出许多将民歌改编成流行的歌曲。

通俗直白的歌词,朗朗上口的旋律,有些人觉得这歌有些低俗,纯粹是刻板印象使然。

还有《九九女儿红》、《九妹》,皆是其中火遍大江南北的佼佼者。

这首歌男声部分采用流行唱法,女声部分则是民族唱法,民间小调跟流行歌完美地合两为一。

至于演唱难度方面,男声部分依旧轻松简单,然而女声部分却直接突破了天际。

但是,要让大老婆唱‘小妹妹我坐船头,哥哥你在岸上走’?

她可是林素!着实画风不符,太搞耍了!

余欢刚准备回头在触控面板上切歌,林有容却轻轻一笑,俯身拿起茶几上的两支话筒,将其中一支放在余欢的手掌心里。

余欢看到她坐直了身子,显然是准备开唱。

随即把手中话筒递到嘴边,也没有多逼逼,微笑着说:“那我就先开始咯?”

林有容微微颔首,对着话筒应声:“嗯!”

恰逢前奏即将结束,进入主歌。

余欢清了清嗓子,模仿原唱的粗犷语感,张开嘴流畅地卡上拍子:“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

大功率音响设备,放大的不单单是他的嗓音,还有他嗓音中的种种瑕疵。

本就欠佳的音色故作低沉,仿佛是一把生锈的锯子在粗糙的木头上艰难拉扯,发出的声音既不连贯,也不和谐。

林有容听得再也忍不住,扑哧一笑。

余欢隐约闻听笑声,一边唱一边撇过头,看到难得笑出了洁白整齐上排牙的大老婆。

她嘴型呈半月形,整个人似乎乐得不行。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余欢顿时忍不住伸手揪了揪她的大腿。

林有容拍开他的爪子,端坐着把话筒举到嘴边。

满面的笑容微微收敛,紧接着柔情似水地唱道:“小妹妹我坐船头~哥哥你在岸上走~”

嗓音清脆嘹亮,犹如鸟儿直冲云霄,清新又自然。

并且还不是那种掐着嗓子硬唱上去的,气息悠长绵密,给人一种毫不费力的轻松之感。

从未听过她唱民歌的余欢,当即竖起大拇指点赞:“不错哦!”

林有容下巴微微扬起,继续认真地婉转高歌:“我俩的情我俩的爱~在纤绳上~荡悠悠荡悠悠……”

这时,点歌完毕的余澄澄坐回在林有容旁边,整个人随着节奏轻轻摇晃,鼓掌打拍子。

余欢忽觉燥热,连忙脱下外套扔在一旁。

眼瞅着女声部分还有不少,随即端起酒杯,前倾上半身,跟余澄澄在林有容身前碰了一杯。

一口闷掉半杯酒,听林有容唱着“只盼拉着我~妹妹的手哇~”,余欢果断握住她搭在了腿上的小手。

下一刻。

林有容一句声压强到压过伴奏唢呐声的“跟你并肩走”从音响里荡漾而出,冲刷着他们的耳膜。

余欢只觉头皮一阵发麻。

正在愣神的时候,看到屏幕上紧接的男声部分歌词,左手举起话筒,赶忙续上。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

时间随着一首一首的歌曲匆匆流逝。

在这包厢之中,九成时间里都充斥着难听的声音。

偶尔,会有天籁之声穿插在其中。

大老婆在场,小老妹跟小老弟还比较拘束,没有像往常一样争抢着鬼哭狼嚎,都比较谦让。

特别是小老弟,非得要点到他的名,才肯拿话筒。

余欢为搞气氛当了回麦霸,扯着嗓子唱了许久,只觉喉咙里一阵干涩与不适。

两姐弟正在合唱《我的好兄弟》。

余澄澄右手举话筒唱着,左手抓着把瓜子,她还不时忙里偷闲嗑上一粒。

余欢瞅着大老婆手上最后的一小片西瓜,不假思索地凑了上去。

见状。

林有容稍稍抬手,偏移一下角度,好方便他吃到。

她看着屏幕,浅浅打了个哈欠,忽然感到有些疲累,低头在余欢耳际大声说:“几点了呀,应该不早了吧?”

余欢啃了一小口西瓜,隐约闻到她吐息间清淡的酒气。

五小支啤酒三个人分,倒也不至于喝醉了。

并且第一次跟她吃饭的时候,她可是喝了一满杯白的,除了脸有点红以外,还没什么醉态。

余欢嚼了几下后将西瓜咽进喉咙,只觉干涩感顿时消散许多。

他俯身拿起茶几上的手机,亮屏后随意地瞥了一眼。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竟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