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消息的重要性(1/4)

之前李彦希做的PPT他看过,并且后面的合同他也看过。

标准的借鸡生蛋,刘蛮的投资让李彦希全权负责,所有的行为都是李彦希做的,哪怕是投资失败,背债了也是在李彦希身上,牵扯不上刘蛮。

所以刘蛮最多的亏损也就那五百万而已,相反一旦李彦希挣钱了,那就需要分给刘蛮百分之三十五。

另外百分之三十五是莫汪海家的,李彦希只能拿的到百分之三十。

这也是为什么刘父同意刘蛮参与这场投资的原因。

如果刘蛮也需要背负风险的话,那刘父怎么也不可能答应的。

当然刘蛮这么做也是有风险的。

因为刘蛮没有跟莫汪海老爸一样加上限制,如果李彦希投资失败了,还得偿还莫家的五百万投资。

所以刘蛮完全有可能被做局,李彦希用投资的方法把钱全部亏损,不得利就不用给刘蛮钱,亏了也不用还刘蛮的钱。

如果做局的话,李彦希可以把声誉当做弃子,直接套走刘蛮跟莫家的所有投资一千万。

然后背债五百万成为老赖,那一千万则全部是李彦希的。

刘父考虑到了这一点,依然选择了同意刘蛮投资。

其实他未尝没有打算用这五百万给刘蛮买个教训。

只要李彦希真的那么做了,那么刘蛮会记住这个教训,再跟人合作的时候会更加小心。

毕竟同一个宿舍三四年,相处的跟亲兄弟一般的人都可以为了钱毫不犹豫的骗他,那还有谁不会骗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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