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打人还是枪好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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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哧!
迎面中了一脚,面部的皮肤呈现出了石头入水般的波纹,接着就旋转着挂在了建筑外围的树上。
高低都是個脑震荡了。
派上来的先头部队实力比较弱,都是密党本部的执行专员或是雇佣兵,血统上相较于陈家的实验产物们要弱上不少。
对方的分析能力还不错,马上就判断出了路明非不会对血统没有动过手脚的混血种下杀手。
胆子很大,出手也没有余地,对自己能活下来似乎很自信。
就是太菜了。
真把我当什么动手有顾忌的圣母吗?
路明非忍不住嗤笑一声。
这是属于强者的游刃有余,也是对生命必要的敬畏。
路明非之所以在战斗之余愿意考虑他们的性命安危,那是因为他远强于这些菜鸟混血种。
这从来都不应该是他们有恃无恐的理由。
仅仅是简单的对视,如重锤挥打头颅的压力深入脑髓,所有人的言灵在瞬间直接溃散。
开着时间零的路明非顺着楼梯走下,一脚一个,有一个算一个的都给踹成了树上的挂件。
到了楼下的防线,便是陈家本部专员的主场,考虑到之后还有官方善后的部队要来,本着保护作案现场完整性的路明非从飞到半空的专员兜里拿出了手枪和弹匣。
瞥了眼对方手里藏着的钢针,以及上面的荧光,又在他的腰子上补了一脚。
‘其实枪才是对抗这些混血种最好用的。’
打开保险,单手扣住枪栓后拉,路明非看着黄澄澄的子弹,松开了手。
子弹被推入枪膛,朱红的结晶汇聚在了弹头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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