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 你女儿有病(首日求鲜花!求评价票!求月票!求打赏!)(1/1)

方晓很难去形容自己看到的这一幕。

说实话,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去看一个十七岁女孩不穿衣服的尸体,多多少少应该算是有些亵渎的。

但方晓真的觉得自己应该很难有那种心思……或者说,应该只有变态才能在看到这样一具惨烈的尸体后还能硬得起来。

方晓无法想象眼前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死前遭受到了多么大的痛苦。

方晓甚至有错觉自己看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尸体,而是一个被野狗和动物撕咬过后,再由蚂蚁筑起巢穴的人体玩偶。

她实在是太惨了。

方晓直到现在才终于明白了杨旭为何会如此愤怒。

自杀?

神自杀。

有哪个女孩会在约好朋友一起出去逛街后,穿上美美的衣服,然后用小刀在自己全身上下写满字,再往的喉咙上掏一个大洞?

只要是个人,只要他看过这具尸体,就不该能昧着良心说出这番话才对。

可问题是……结案了。

如此离谱的结案证词,居然就这么通过了。

这情节,简直比童话故事里公主去吻癞蛤蟆还要让人觉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