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走不快的话,走快点不就行了(2/4)

大多数时候只有他所属师队的步伐是整齐的,甚至只有师队长身体附近的步伐是整齐的。

他们必须要在军团长的来回调整下,才能保证与整个快速行军队列的一致。

看来要配个鼓手和旗手了。

起码就霍恩看来,以目前这个队形的完整度来看,战争修士们还能再加快速度。

霍恩继续将视线投向了雾气之中,那里传来的铳响和惨叫,证明圣铳骑兵与库什骑士们已经与教会的骑兵交战了。

对方的反应也很快啊,霍恩思考片刻,还是沙哑着嗓子下了这道命令:“快步改冲锋步!”

冲锋步是快步的加强版,每分钟120步,行进80米,是一个相当危险的步伐。

快步就是正常状态上的战场行军速度,每分钟50米,想要在保持阵列的情况下前进,这是一个相当合理的速度。

但对于随军的小池城民兵来说,哪怕是快步都有点不太合理了。

望着前方近卫军士兵银色胸甲的背心,小池城民兵队长男爵科伦再一次抓紧了步伐。

可当他转头时,却差点气晕过去。

相比于救世军步兵团的整齐,他身后的小池城民兵穿着光鲜亮丽,可移动却如同骷髅兵一般。

长枪的尾端拖在地上摩擦,外八着脚,他们每走一步都像是能听见骨头之间的撞击声。

换个不知道的人看了,都怕他们下一秒就会散架。

科伦马上对着身后不争气的民兵们叫骂起来:“蠢猪,吃的都是一样的食物,怎么慢了这么多?”

“走不动了,脚好痛啊。”

“走那么快干什么呀?”

“人家还都穿皮靴呢,我们当然走不过啊。”

市民兵们阴阳怪气地喊起来,毕竟他们的前身就算不是地痞流氓,都多少被雇佣兵们沾了点油滑习气。

“行了,别抱怨了。”民兵和雇佣兵们嘈杂的叫声让科伦晕头转向,“打完,我给你每人买一双好鞋。”

“要皮靴!”

“我劝你们不要太过分!”科伦耳朵尖泛起了红色。

“好吧。”尽管没能要到更多东西,但市民兵们在得到激励后,简直是换了一个灵魂,托起长枪,挺直了胸膛开始快步前进。

不得不说,这行军的姿态有模有样的,科伦满意地点了点头:“追上去……我的圣主啊,我们有落后这么多吗?”

这一耽搁的功夫,眼前的门框大小的救世军步兵居然只剩水杯大小了。

哪怕他已经换成了正常的速度,居然还是追不上救世军步兵们的尾尘。

那团救世军抖动的银色与黑色越来越远,在秸秆烟雾之下,甚至都看不清了。

刚刚走得有那么快吗?之前怎么都没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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