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宋太祖功绩。(1/3)

【宋太祖·赵匡胤】

【军事成绩:灭南平、武平、后蜀、南汉、南唐,吴越臣服。基本统一南方。】

【评价A级,得四分】

……

刘宋。

刘裕掐指算了算。

“在位十七年,收荆湖、灭后蜀、攻北汉、平南汉、取南唐,结束唐末五代五十年的分裂之世。”

“罢诸侯之兵,革五代之暴。”

“也不差。”

……

【制度建设:改革军制,设立禁军三衙。由枢密使专掌军事政令,调动禁军。枢密院一切大事都要奏报皇帝批旨。】

【命藩镇支郡自行向朝廷奏事,不再属于诸藩。】

【为监督各州太守或藩帅,在各州军增设“通判”一职三年一易,管理州郡地方事务“凡诸民之政皆统治之,须与长吏联署文移,方许行下。”】

【规定各州藩镇征收的赋税,除必要开支以外,全部缴由朝廷三司使总管和统一安排,地方不得留用。】

【同时派出转运使监督各藩镇征收商税、专卖税的场务,将有关税收直接缴归朝廷。史称“于是财利尽归上矣”。】

……

大唐·德宗时期

“这是釜底抽薪啊!”

李适一拍大腿,心中开始兴奋起来。

这些税务税收的场务基本都被地方藩镇垄断而且没有个准谱。

各藩镇一般都会派自己的亲信管理场务,随意规定缴奉数额。

这类无法测度的盘剥聚敛,是地方士庶最大痛苦之一。

更是朕最大的痛苦之一!

摩拳擦掌,李适兴奋的看着天幕。

这一套下来,藩镇的军、政、财,三方大权尽归朝廷掌握!

太好了!只待安西军一到……

……

大唐·武宗时期

李炎盘算着这个新的官职。

通判……

似乎就是军队中的监军搬到地方上了。

嗯……由朝廷直接派出带有监察性质的官员。这类官员又不是长吏的属官,等于单线与朝廷联系。

行文与长吏一起联署签名,这样的文书才算有效。

等于通判与太守达到了权力平衡,解决了地方权力问题。

平衡之术都让这人玩出花了!

可惜死的不明不白。

……

【公元961年规定:“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正式开始实行官、职、差遣分授制度,旨在“分化事权”管控官吏,制衡权力。】

【除非诏令中有明确规定,否则都不担任与官称相符的职务。】

【其中,官是“请俸之具,称呼之号”,称为寄禄官,用来定品级和俸禄。】

【职是荣誉虚衔,用来礼遇文官,如殿阁学士等。】

【差遣,“以治内外事”,称为职事官,是有职、有权、有责的实职。】

……

后唐·明宗时期

“杯酒释兵权、罢黜支郡、强干弱支、内外相维、三年一易、设置通判、官职差遣…”

李嗣源将赵匡胤的制度大体概述一番。

这等等措施将军、政、法、财,全部都牢牢控制于皇帝一人之手。

安史之乱以来的藩镇割据、武夫乱政的历史乱局,就这样被一举铲除了!

李、郭、柴、赵。

李嗣源背负双手意气风发的想到。

四代明君连出!

定叫这大唐起死回生!

……不过那赵匡义得处理一下。

也不知道出没出生。

……

【完善科举,锁院制:考官人选确定后,锁于贡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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