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讨论处分(3/5)

“根据调查,新平县县委书记蒋宣贵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查明其在任职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常务副县长期间存在违规吃喝、收受他人礼品及现金,共计一万三千元。鉴于蒋宣贵能在较短时间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认错悔错,全额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建议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副主任科员。”

听到这样的处理方式,众常委相互看了眼,都没有说话。

很明显,这次处罚有些轻了,但大家都没有说破。

既然这份处分决定能够上常委会,必然是经过魏尚华拍板的。

背后的原因,就不是他们所能够了解的。

杨真书记继续宣读道:“新平县县长张云涛作为县长,在文化广场项目明显存在未批先建,项目存在诸多问题时,未能及时阻止,并在县委常委会上表态支持。存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致使教职工工资发不出来,引发了矛盾。在事件发展初期,未能提出有效解决措施,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发,是酿成526上访事件的责任人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对张云涛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涉及的其他相关党员干部,由新平县县纪委查实处理。”

杨真将通告宣读完之后,在场之人都有些愕然。

大家知道蒋宣贵会受到处罚,但万万没想到张云涛也会受到处罚。

尤其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按照党规规定,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也就是说,张云涛一年内不能提拔了。

在场之人,大都以为市里会任命张云涛为新平县县委书记。

这份处分决定一出,张云涛彻底失去了机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