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8章 我想去案发现场(2/5)

但过去才10多个小时,也许龚文霞就躲在某一个地方,她还没有绝望,或者说她还没有失去逃离出境的希望。

又或者在得知你没有生命危险之后,正筹划着下一步的行动,准备再次给你致命一击。

所以你要明白,就算你现在的推理和判断是正确的,作为刑侦人员,我们都不能按照你这个思路去办案。”

贾二虎明白了,警方要的是人证和物证,并不是靠脑洞的推理和判断,如果这个时候假设龚文霞已经死了,那么就会放松对被害者的保护,全力以赴的去寻找她的尸体。

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也就是贾二虎,有可能遭到第2次生命的威胁。

虽然贾二虎对龚文霞走投无路的判断,扈佑民和丁敏是认同的,但还要一定的时间去验证。

这就像有些儿童失踪的案子一样。

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孩子真的失踪,或者是眼看着被罪犯给抢去了,你当场可以报案,警方也会迅速立案。

但你只是瞬间没看见自己的孩子,就认定自己的孩子失踪,或者是被人贩子拐跑,这个时候去报案,警方是不会立案的,必须要等到24小时的期限。

因为有可能你的小孩贪玩,或者是故意跟你躲迷藏,如果孩子转眼不见,你就去报案,而且警方立案的话,也许警方还没赶到现场,你的孩子就找到了,那得要浪费多少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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