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魇镇(3/5)

曾有方士凭借魇镇之法夺了一位天人的性命。先立一法坛,结一草人,人身上书敌人姓名和生辰八字,头上一盏灯,足下一盏灯,脚步罡斗,书符结,印焚化,一日三次拜礼,至二十一日之午时。在此过程中,被害本人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且灵性大损,甚至不知道自己中了魇镇之法。二十一日后,敌人的三魂七魄就会被拜散,此时以法剑刺草人上,如刺敌人本体,草人和敌人都会喷出血来。但缺点是时间太长,而且必须有生辰八字,也就是真名。如果被对手察觉,打上门来,方士也很难保住法坛。

天仙传承的“应劫假身”便由此而来。散人“蝉蜕术”只能躲避刀剑和普通水火法术,却躲不过蛊术、压胜魇镇之术。谪仙人的“应劫假身”则是以心血幻化成一个有血有肉的替身,与本尊气息一般无二,无论是诅咒法术,还是通过鲜血毛发为媒介的夺魂之术,全部可由假身代为承受,是为上成之法。据说修炼到极致之后,再辅以其他珍贵材料,以及本人的部分修为,甚至可以蒙蔽天道,承受天劫,故而得名“应劫”。

所以张月鹿是不大怕这类手段。

至于齐玄素,因为是万象道宫出身,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八字,而先天之人不会脱落头发、皮屑、指甲,只要做到小心谨慎,也不是十分害怕这类手段。

齐玄素道:“如果是魇镇之术,那么其魂魄必然受损,还是需要一位方士来检查一下。”

张月鹿想了想,对唐永德道:“唐主事,你让人给尸体穿好衣服,我亲自检查一下。”

唐主事使了个眼神,两名灵官立刻上前。

不多时后,灵官为尸体穿好了衣服,张月鹿也随之来到床前,双眼之中有紫气流转。

人在死后魂魄正常离体消散与被人以各种手段强行摄魂夺魄还是有着许多细微差别,张月鹿虽然没有方士的“通明法眼”,但“仙人望气术”也可以勉强发挥部分近似于“通明法眼”的作用。

张月鹿的目光主要停留在死尸的脑袋位置,也就是魂魄所在,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她缓缓收回视线,眼神中的紫意也随之渐渐淡去。

按照西方计时换算,一日有十二时辰,一时辰合两个小时,小时即是小时辰、半时辰之意;一时辰有八刻,一刻合十五分钟;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合五分钟;一盏茶有两炷香,一炷香合两分三十秒;一炷香有五分,一分合三十秒;一分有六弹指,一弹指合五秒;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合半秒。

一炷香的时间其实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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