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食利者(4/5)

这合作社的办法,似乎是脱胎于北宋王安石的青苗法,不过将青苗法改良完善了。

什么是青苗法?

当年王安石为什么变法。

因为当初北宋朝廷面对民间高利贷和奸商横行,大量农户民不聊生的困境,除了变法别无选择。

不变法便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王安石冒天下之大不韪。

他为了针对那些放高利贷,哄抬或者打压粮价的奸商,下令将朝廷常平仓中的粮食种子折算成本钱,然后贷给农户耕种。

如此一来由官府插手,为贫苦农户提供耕种物资,从中收取一定的利息,非但打击了奸商,也为朝廷增加田亩中的税收。

这便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

当王安石变法失败之后,北宋便大势已去,成了一块奸商横行,文人集团与食利者互相勾结,肆意妄为的大肥肉!

乍一看,静儿说这个合作社的契约形式,大概和北宋青苗法差不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是细琢磨却又截然不同

区别在哪里呢?

北宋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是官办,而这个合作社是民办,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形式。

张居正是什么人呐,他稍微一琢磨立刻便觉察到了民办合作社的好处。

王安石的青苗法为什么会失败呢,青苗法的本意是好的,可是问题处在了不该官办。

官办便会产生贪腐,会导致各地官员上下其手,所以最终反而加重了百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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