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 5 章(4/5)

白经纪人把合同递给余以萧,说道:“制式合同,跟小五她们一样,我把时间给你改成了3年。”

合同很长,有二十几页,余以萧慢慢地看了遍,白经纪人站在边上,也没有催促。

余以萧从未签过其它合同,但对文字的基本理解能力还是有的,合同中对未来文化的责任与义务表达得非常空泛,只保证了艺人的底薪,聘请专业老师,以及提供更多的商业演出机会,但艺人在这三年的所有商业活动未来文化都要抽成70%。

“违约责任这条我不是很理解。”余以萧道。

白经纪人拿过合同,解释道:“你要是提出解约,需要赔付公司50万,里面包括公司对你的培训、公关、包装费用等。如果你在公司期间的总收入超过17万,则按照总收入的3倍赔偿,有你离开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还有你能带给公司的预期收益。”

余以萧又问:“如果,遇到事情无法履行合约怎么办?”

白经纪人道:“生病、上学、考公或者其它原因,只要你能拿出正式的书面证明,在合同期间也不参加其它商业活动,就不用付违约金。”

这样的情况未来文化还没有遇到过,小四之前也是付了违约金才走的,但据白经纪人所知,还是有些公司遇到过这样的事——某成员在团内被排挤得厉害,网上也有很多黑粉,平常没人说话,也不敢上网,只能静下心看书,无心插柳柳成荫,她竟然当年年底就成功上岸,进了个体面、清闲的政府部门。

公司能怎么办呢?老板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总不能跟国家抢人吧,违约金也没法收。

当然,在合同期内,该成员也无法参加任何商业活动。

对公司来说,这也算是种雪藏吧。

毕竟艺人不想在娱乐圈混了,公司也不可能拿把枪指着她,逼她上台跳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