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尝尝仙门消酒散的威力(2/2)

怀素一天喝多次酒,喝醉了就写书法!

怀素的草书名扬天下,他有个毛病,喜欢在别人衣服上写字,别人都想得到他的书法,就穿着白袍子,等到怀素喝醉的时候就赶紧跑到他面前,于是就得到怀素的墨宝了!

李白斗酒诗百篇。

李清照是古代女性喝酒的代表,她的诗词里,酒占了很大的比例。

酒能抒情。

酒能交友。

酒气冲天!

肝胆相照!

且放白鹿青崖间,在白鹿身上,挂一只酒葫芦,骑着白鹿写诗,累了喝酒吹笛,何其潇洒!

这是史少华的理想生活。

史少华喜欢唱这首歌:《潇洒走一回》。

嘿哈嘿哈嘿哈嘿哈嘿哈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

几人能看透

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

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

你用真情换此生

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

何不潇洒走一回

每当唱起这首歌,或者听这首歌,史少华的心情,就会一下子好起来。

是啊,人生在世,就应该潇洒一点,快乐一点!

嗨歌吧,释放所有负累!

人生的包袱,不应该太重。

史少华喝好酒,到ktv唱歌,是最快乐的事。

绝对ok!

史少华喝酒,不论年龄,不讲性别,大小通吃。

只有在这个时候,史少华才感到人生充满了乐趣,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所以史少华是酒鬼,不折不扣。

酒鬼的生活逻辑,和常人是不同的。

和酒鬼喝了酒,如果酒量差不多,那就能够说上话,彼此信任度一下子增加。

酒鬼有时不讲理,因为喝了酒,脑子变得迷糊,语无伦次,就会瞎弄。

甚至出手打人,这些事,对酒鬼来说,太正常了。

所以世人并不认可酒鬼,一般的酒鬼,在社会上大多混得不好,才嗜酒如命。

喝酒的人,大多是没钱的穷人。

你认同吗?

因为贫穷,所以借酒浇愁,喝起来没有底线,所以容易喝醉。

而有钱人喝的酒,都是高档酒,稍微抿一点,就不容易喝醉。

有钱人之间喝酒,大多是为了商务上的事,要赚更多的钱,就借助酒这个工具。

所以穷人越喝越穷,寒冷发西风,越穷越要穷。

而富人喝酒,往往喝出订单,喝出贵气,喝出了经济效益。

但富人之间喝酒,因为成为酒鬼的可能相当小,所以富人喜欢喝酒的,不容易喝酒,就不容易喝出知心朋友出来。

所以富人喝酒,大多是虚伪的。

而穷人喝酒,大多是真诚的。

苏乞丐是穷人,交到很多喝酒的穷朋友。

苏乞丐绝对是酒鬼,嗜酒如命,成为丐王。

所以成为乞丐的大腕,必须喝酒。

想成为一个基层公司的老板,一般酒量很大。

这种老板对待手下员工,对酒量大的员工归为一类,进行笼络,用酒肉适当招待,来收这些酒员工的心。

因为喝酒的员工力气大,容易吵架生事,老板就要用酒肉,赢得这些员工的信任,甚至成为亲信。

这样一来,这家企业往往就有生存下来。

因为喝酒的员工支持老板生意,这个喝酒老板就容易发财。

而不喜欢喝酒的老板,手下喝酒的员工,就很难控制住,这家企业往往出事,最后老板跑路,企业倒闭。

这叫酒文化。

懂酒文化的老板,往往混得风生水起。

而不懂酒文化的老板,往往混得一地鸡毛。

这就是现实,关于酒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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